6月19日,日本共同社记者小泽一朗到北大进行突击采访。在南阁(国际合作部)门口,小泽一郎采访了一小个子男生(后证实该男生为国际关系学院学生纳海?)以下是现场原版真实问答记录:
问:你支持抵制日货的这种观点或行动吗?
答: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个体,每个个体都是自由的。我无法左右别人的思想,也无权控制别人的行动。
问:你如何定位中日关系?
答:客观定位,平等互利关系。
问:从学生的角度看,你认为两国关系中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答:显然,日方在很多方面做出了错误的言论和举动,而这是我们不能接受和容忍的!一句话,改善中日关系需要日方正视历史,拿出善意和诚意。
问:你个人使用日货吗?
答:有,马桶。(在场学生大笑)
问:那你告诉我,为什么日本的马桶会比中国的好?
答:在中国,这种话题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在公共场合提论这种话题是很变态的。(笑声)当然,我不知道是你有这样的嗜好,还是贵国有这种习惯。(笑声)
问:关于历史问题,中日两国是否有途径可以卸下这个沉重的"包袱?"
答:请注意你的用词!我不同意你的这种说法。你的这个问题本身就在诬陷中国。自古至今,中国从不存在什么"沉重包袱"。中华民族是心胸开荡,豁达前瞻的优秀民族,宽厚待人,睦邻周边是中国的美德。因此我们正视历史,但绝不以怨抱怨。我们容忍和解,包括对待日本。请问,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历史包袱是什么?中国人民做过对不起日本的事吗?问题恰恰是侵略中国、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不正视历史,在中国烧杀掠夺,疯狂地要灭绝中华民族。犯罪的日本不向中国和中国人民认罪赔偿损失,还要叫嚣海外出兵扩疆,分裂中国,霸占中国国土,激怒中国人民。这样的史实太多。请问,这是中国背历史包袱吗? (在场学生鼓掌)
问:我也经常看新闻,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生产事故频发,死亡率想必不会低吧?
答:同你们国家一样,每人死一次。 (笑声、掌声)
问:在中国大学校园里,学生自杀频繁发生、屡禁不止,这是为什么?
答:事实上,学生自杀最多的是在你们国家。许多稀奇古怪的自杀方式就是你们国家的自杀一族发明的。在联合国公布的相关资料中,日本的自杀率排名世界第一。我不知道你手上有什么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国的校园自杀事件。 主席有一句名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希望你做客观真实的报道。对你刚才提问中使用的词语我有必要纠正,在中国汉语语法中,"频繁发生"和"屡禁不止"是重复累赘,用词错误。而且,你的说法不符合事实!(掌声)
问:在日本留学的中国学生非法窃取日本的机密情报,你知道吗?
答:我无法核实你的消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这种荒唐说法就跟布什打伊拉克是因为萨达姆偷了布什家的高压锅一样可笑。 (现场大笑)
2008年10月17日星期五
2008年10月16日星期四
新职员到岗
新职员到岗
老板:万分欢迎,没有你我们的公司肯定大不一样!
职员:如果工作太累,搞不好我会辞职的
老板:放心,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职员:我双休日可以休息吗?
老板:当然了!这是底线!
职员:平时会天天加班到凌晨吗?
老板:不可能,谁告诉你的?
职员:有餐费补贴吗?
老板:还用说吗,绝对比同行都高!
职员:有没有工作猝死的风险?
老板:不会!你怎么会有这种念头?
职员:公司会定期组织旅游吗?
老板:这是我们的明文规定!
职员:那我需要准时上班吗?
老板:不,看情况吧
职员:工资呢?会准时发吗?
老板:一向如此!
职员:事情全是新员工做吗?
老板:怎么可能,你上头还有很多资深同事!
职员:如果领导职位有空缺,我可以参与竞争吗啊?
老板:毫无疑问,这是我们公司赖以生存的机制!
职员:你不会是在骗我吧?
进入公司后看真实的一幕(从后往前读)
假设去年您有1000美元,如果买了达美航空的股票,现在还能剩下49美元;
假设去年您有1000美元,如果买了达美航空的股票,现在还能剩下49美元;
如果买了AIG的股票,剩下约12美元;
如果买了房地美股票,剩下约2.5美元;
如果买1000美元的啤酒,喝光后再把易拉罐送去回收站,还能换回214美元!
假设去年您有1000元,如果买了招商银行的股票,现在还能剩下250元;
如果买了江西铜业的股票,剩下约166元;
如果买了中国船舶股票,剩下约120元;
如果买1000元的三鹿奶粉,喝光后再把空罐送回经销商,还能换回1000元!
2008年10月12日星期日
IB“悬念”告破 期货商独挑风控业务
据悉,经过多方讨论,股指期货推出过程中的另一焦点―――IB业务范围已基本确定。据知情人士表示,市场最为关心的风控、结算和资金划转等三项业务未被列入IB商范围。一些期货公司人士表示,IB业务范围的确定可为今后期货公司和IB商之间的佣金分成比例提供一个有力的依据。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配套文件之一《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特别针对IB业务做了规定。明确规定IB制度的内容为:期货公司可以委托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介绍商从事招揽客户、协助办理开户、协助通知客户等业务;但是期货公司不得将风险管理、结算、客户保证金存取划转等业务委托给介绍商。
所谓IB(introducing broker)制度是指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投资者开展期货交易提供一定的服务,期货公司因此向证券公司支付佣金的制度。其中证券公司被称为介绍经纪人,即IB。
国泰君安期货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杨蕾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IB制度下,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决定了证券公司在期货经纪业务中既不是期货公司的代理人,也不是期货经纪合同的一方主体,而是处于居间人的地位。
证券公司的工作可能会受到以下一些限制: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期货公司的名义开发客户;不能以期货公司的名义代为签订期货公司经纪合同;也不能参与期货交易的过程,其在开发客户过程中的行为必须按照与期货公司的合同办理。"证券公司的作用就是要将期货公司和客户双方联系在一起,促成交易后从期货公司获得一定的报酬。"杨蕾解释道。
国泰君安期货风控部的谷爱平则认为,此次对IB业务范围的界定,将为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在按照"收益与风险对称原则、市场化原则"的佣金分配比例上,提供一定的依据,如:期货公司不得将风险管理转交给券商。这就说明,在期货交易中,期货交易的法律后果先由期货公司代客户承担,然后再向客户取得追偿权。其中,期货公司最大的风险就是在于追偿权行使效果得不到足够的保证。但根据业务范围的规定,证券公司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无需承担任何法律上的风险。"因此,在佣金比例上的分配过程中,期货公司应该获得同此业务范围相匹配的佣金收入。"谷爱平说道。
上海中期风控部负责人于毅然介绍,IB的这些业务范围在客户信息透明上也给了期货公司一定的保护,"银证通"业务上被银行垄断客户资源的"前车之鉴"可以被避免。风险管理、结算和保证金存取划拨都由期货公司负责,一方面更有利于做好风险控制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能确保期货公司了解由IB商介绍来的客户的基本情况。
于毅然同时也指出,虽然从IB业务范围看,期货公司的确承担了较大的责任,理论上应该是按责分配收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结构失衡,即券商数量远小于期货公司的数量,在这种不平衡的现状下,这种理论上的按责分配虽是谈判依据,但期货公司之间的佣金分成"价格大战"可能还是在所难免。
据了解,目前期货业内认为较为合理的佣金分成比例大约在五五分成左右。但是,前期的佣金大战将此分成比例降为期货公司与IB商之间的三七分,甚至出现了期货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不惜成本将分成降至二八的不合理现象。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配套文件之一《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特别针对IB业务做了规定。明确规定IB制度的内容为:期货公司可以委托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介绍商从事招揽客户、协助办理开户、协助通知客户等业务;但是期货公司不得将风险管理、结算、客户保证金存取划转等业务委托给介绍商。
所谓IB(introducing broker)制度是指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投资者开展期货交易提供一定的服务,期货公司因此向证券公司支付佣金的制度。其中证券公司被称为介绍经纪人,即IB。
国泰君安期货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杨蕾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IB制度下,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决定了证券公司在期货经纪业务中既不是期货公司的代理人,也不是期货经纪合同的一方主体,而是处于居间人的地位。
证券公司的工作可能会受到以下一些限制: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期货公司的名义开发客户;不能以期货公司的名义代为签订期货公司经纪合同;也不能参与期货交易的过程,其在开发客户过程中的行为必须按照与期货公司的合同办理。"证券公司的作用就是要将期货公司和客户双方联系在一起,促成交易后从期货公司获得一定的报酬。"杨蕾解释道。
国泰君安期货风控部的谷爱平则认为,此次对IB业务范围的界定,将为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在按照"收益与风险对称原则、市场化原则"的佣金分配比例上,提供一定的依据,如:期货公司不得将风险管理转交给券商。这就说明,在期货交易中,期货交易的法律后果先由期货公司代客户承担,然后再向客户取得追偿权。其中,期货公司最大的风险就是在于追偿权行使效果得不到足够的保证。但根据业务范围的规定,证券公司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无需承担任何法律上的风险。"因此,在佣金比例上的分配过程中,期货公司应该获得同此业务范围相匹配的佣金收入。"谷爱平说道。
上海中期风控部负责人于毅然介绍,IB的这些业务范围在客户信息透明上也给了期货公司一定的保护,"银证通"业务上被银行垄断客户资源的"前车之鉴"可以被避免。风险管理、结算和保证金存取划拨都由期货公司负责,一方面更有利于做好风险控制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能确保期货公司了解由IB商介绍来的客户的基本情况。
于毅然同时也指出,虽然从IB业务范围看,期货公司的确承担了较大的责任,理论上应该是按责分配收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结构失衡,即券商数量远小于期货公司的数量,在这种不平衡的现状下,这种理论上的按责分配虽是谈判依据,但期货公司之间的佣金分成"价格大战"可能还是在所难免。
据了解,目前期货业内认为较为合理的佣金分成比例大约在五五分成左右。但是,前期的佣金大战将此分成比例降为期货公司与IB商之间的三七分,甚至出现了期货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不惜成本将分成降至二八的不合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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